项目名称: 尼帕岛自由贸易区开发
项目地点: 新加坡海峡尼帕锚地区域(NTAA)
项目总投资: 37.5亿美元
所有权: 印尼海事与投资统筹部
法律依据: 自由贸易区法律及总统令
顾问单位: 荷兰鹿特丹港务局
开发范围:
· 通过填海将现有60公顷扩大至500公顷
· 建设7个码头,支持5000至12万吨船舶
· 建设47座成品油罐,总容量100万千升
· 建设港口、基础设施、发电厂、滨水城市及休闲配套
投资机会: 以BOO/BOT模式获得35年特许经营权
现状: 部分基础设施已由前国有企业承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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